长江日报
《长江日报》坚持全党办报、群众办报的方针,对恢复国民经济、土地改革、抗美援朝等宣传,起到指导和配合中心工作,推动实际工作前进的作用。《长江日报》勇于在报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言论针对性强,指导及时。署名马铁丁(即陈笑雨、张铁夫、郭小川)的《思想杂谈》,一事一议,有的放矢,为广大读者所欢迎。 1952年底,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报,作为中南局机关报的《长江日报》于1952年12月31日终刊,由武汉市委机关报《新武汉报》接用《长江日报》报名,于1953年元旦继续出版。中南《长江日报》一部分人员参加了武汉《长江日报》的工作。这时的《长江日报》主要担负武汉市委机关报的任务;同时,中共中央中南局和中南行政委员会有关政策法令及重要指示,仍通过《长江日报》发布,直至1954年大区撤销为止。 武汉《长江日报》的前身是《新武汉报》。《新武汉报》是在民营《大刚报》的基础L逐步改造和建设成为党报的。武汉解放后,武汉市军管会批准《大刚报》继续出版,并派张若达任总编辑,通过这张报纸发布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和重要指示。1950年9月,《大刚报》实行公私合营,陆天虹任公方代表。1951年底。《大刚报》停刊。1952年元旦。《新武汉报》创刊,正式成为中共武汉市委机关报。从1953年元月起,又接用《长江日报》报名继续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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